根据陕医保中心函〔2017〕119号文件规定,现就我校2017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进行公务员医疗补助(即:慢性病二次报销)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18年4月15日前。
二、申报地点
金花校区校医院五楼,校医院医保办公室
三、申报程序
1.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核对本人信息,核对无误后在表上签字;
2.填写《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》或《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治疗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》;
3由校医保专干将表格及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省医保中心结算部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1.门诊特殊慢性病:确认签字《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汇总表》和《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》,其中年度个人全款现金自付费用部分,应提供就医购药结算发票报销联,发票粘贴至《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》背面;
2.门诊特殊治疗:确认签字《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汇总表》和《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治疗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》。
五、下列情况不予累计补助
1.门诊慢性病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;
2.门诊特殊治疗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3000元,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;
3.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;
4.全款现金自付费用未提供发票报销联的;
5.未经省级医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。
六、支付方式
补助的费用由省医保中心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学校,由个人凭相关证件去校财务领取。
由于我校慢性病二次报销的职工大部分都是退休人员,办理报销手续不太方便。为了给大家提供方便,校医院将统一为大家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,将报销的钱打到个人工资卡中。(到账时间应该在暑假前后,届时我们将出公示,请大家在工资卡上查询。)
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校医院医保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史宝军
电话 :82330480
手机 :13379070319
西安工程大学校医院医保办
2018年3月4日